汉大阳檀道界摩崖刻石
芮城县文物局在该县公路段老职工家中发现了一块刻有 “汉 大阳檀道界 君位至三公”的汉代摩崖石刻。据专家考证,大阳是平陆县在汉代的称谓,该汉代摩崖石刻的发现填补了“山右无汉碑”,即山西境内汉代碑刻稀少这一空缺。
20世纪八十年代,芮城县公路段在中条山二十岭修筑解陌 (解州—陌南)公路时,因开山劈道,无意之中炸落了一堆山石。当时公路段一张姓职工为修建自家房舍宅院,将那堆山石运至家中,在准备垫房屋做基础时,发现了这块刻有上述字样的石头,遂将其保存至今。
芮城县文物局称,经专家们多方考证,大阳是平陆县在汉代的称谓,檀道乃周人和汉人从中条山伐檀曾取道于此而得名。汉代芮城县称河北县,属河东郡,此石刻可能为汉时平陆县和芮城县的界石。“位至三公”是汉代及魏晋时期铜镜上常用的吉祥用语铭文,是当时人们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观念的体现。西周时“虞芮让畔”的故事即发生于平陆、芮城交界处的檀道一带,此石刻是否为汉人纪念虞芮二君的贤德而立有待考证。
金石史上曾记载:“山右无汉碑”,指太行山以西即山西境内汉代碑刻稀少,该摩崖石刻的发现正填补了这一空缺,为研究篆隶书法演变及汉代社会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。
汉代摩崖刻石入藏芮城博物馆,该刻石高73厘米,宽47厘米,厚28厘米,青石质,上刻“汉 大阳檀道界 君位至三公”,竖列3行,共计11字。起首“汉”独字成行,点明国号,圈定大致年代;中行“大阳檀道界”为刻石的主体部分,故字体较大;末行“君位至三公”为界石附加之文字。刻石文字古拙朴茂、雄强恣肆、天真烂熳、古趣盎然,书体呈现出由篆变隶、由圆变方的浓厚时代特征,体现出书法书体过渡时期篆隶合体、生涩随意、任笔成形、妙趣横生的特点。
经走访调查,1975年芮城县公路段职工张志超先生等人,在中条山二十岭道班西侧修路时因开山劈道,无意之中劈落了一堆山石,当时张志超先生为修建自家房舍宅院,将那堆山石运至家中准备垫房屋基础时,发现了该刻石上刻有文字,遂将其保存在自家院内至今。直至2012年8月,本县画家张昌在东垆乡坑北村下乡采风时,认识到刻石的重要历史价值,将其收回至书画社内。画家张昌多年从事民间古玩收藏,他深明大义,从大局出发,把该摩崖刻石捐献给县博物馆,作为公共资源,让芮城人民共享。县旅游文物局给予张昌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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