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朝石刻艺术
作者:网络
更新时间:2020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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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朝的石刻艺术
元朝雕塑艺术的发展
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统治的时代。由于游牧部族的落后因素,相应地阻碍着社会经济生产和文化艺术的发展。元朝官府为了满足蒙古贵族奢靡生活的需要,特在工部设立诸色人匠总管府、提举司和各种局院,其中工匠统称为“匠户”,全是从民间搜刮而来,故又名为“括匠”。元世祖至元十六年,在中国北方各地一次就括匠四十二万人,至元二十四年又“籍江南民为工匠三十万户。”这些工匠匠户,多掌握有一定的手工艺技术,当然其中也有少数精于雕塑的人材,但却受到元代统治者的残酷统治,所有工匠都规定子孙世袭,被长期“鸠聚”,终日终年在吏卒监督之下辛勤工作,不得休息,更不能改业离去,如此,工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既难以发挥,也阻碍了手工业技术,包括雕塑技术的发展。
山西省永济市文物普查队发现一处元、明时期 摩崖石刻。
该 摩崖石刻位于位于永济市虞乡镇大柏峪村南风柏峪山谷内2.5千米处的西崖壁上。总计4处,南北长约6米,上下高约5米,分布面积约30平方米,主要记载元明时期风柏峪山谷内建桥修路者姓名、具体时间。自北向南分别阴刻小楷“正德十年(1515)三月修道,河中府人马美”;“大元河中府创宇荣国公中□章吕光禄。中书□章□光禄交左丞关天义、高万里创修北桥梁道。永交通行”;“加(嘉)靖廿十七年(1548)二月临晋县□门显村善人张修路,李章张”;“…………三月十四日修道”。
据《永济县志》载,元明时期虞乡地属临晋县,辖属蒲州河中府,当时从风柏峪山谷可至今芮城县。该处摩崖石刻对研究元明时期虞乡地区的行政区划、行政官制及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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